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自主选岗(教育系统)、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查询
本次招聘发布公告及信息查询均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网址为: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tunliu.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8月23日8:00至2023年8月27日17:00期间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2:00结束。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3年7月29日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9日12:00前进行改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下午17:00。逾期不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8月30日8:00至8月31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9月5日前统一反馈。
5.开考比例
(1)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否则取消资格。
(2)除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外,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后仍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教育系统“分男、女性别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招聘计划在同一岗位(学科)内调整,无需考生改报。
6.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将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
1.笔试科目
①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
②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和口腔医学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理论》;
③报考屯留区中医院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医专业知识》;
④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⑤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为150分钟, 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40分,专业科目(行政能力测试)6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将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公布。
3.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否则取消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1: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面试以说课形式进行;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考生,面试以专业能力测试进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生,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小于3:1,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4.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设置两个及以上考场的考生面试成绩通过二次平均法对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
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者,以专业科目(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行政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者,增加一场笔试,以增加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体检资格。考试总成绩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
体检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考察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选岗
考察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考教育系统选岗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
聘用审批
1、根据考察考核和选岗结果,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区政府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本岗位。
5、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类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处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