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网格力量,加快网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中共合江县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整合网格资源联动推进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合委治基委[2020]12号)文件精神,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名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工作经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检监察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网格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7日-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
符阳街道办事处一楼社会治理办公室(合江县符阳街道新华北路85号)。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符阳街道办事处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户口簿或提供在县城居住的有效证件(社区证明、房产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
(4)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
(5)委托报名的需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予以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岗位调整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社区专职网格员应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包括近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网格员职能职责、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笔试成绩有效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笔试缺考、成绩为零分、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符阳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自身原因或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顺序优先录取,所有条件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符阳街道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患有不适合从事网格员工作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有递补对象的,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的应聘人员,由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总成绩排名安排工作岗位,若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聘用,由招聘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拟聘用人员与四川隆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四川隆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符阳街道办事处。派遣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待遇
正式聘用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八、本公告由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0-5268090(符阳街道社治办)
监督电话:0830-5269107(符阳街道纪工委)
附件1-合江县符阳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x
合江县人民政府符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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