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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事宜公告

2022-12-13 11:43:53 人阅读

根据《海安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本次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资格复审地点: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四楼会议室(三)(长江中路108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1.资格复审的考生可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也可委托他人代审,委托他人代审需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审时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2,考生下载、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打印,加贴2寸证件照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2.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右侧有二维码)、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2020年和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内容填写完整,院校盖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四、其他事项

1.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海安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网络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处理。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5.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行政审批局陈述申辩。

6.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根据递补考生情况组织实施,于2022年12月15日(星期三)16:00前完成。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联系不到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513-88897013。

附件1:海安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海安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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