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为大力引进高端性、专业性、紧缺性人才,满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对多样化干部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批准,浙江省义乌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第二批12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
浙江省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管委会贸易金融政策研究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管委会国际贸易政策研究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化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安防工程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技术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规划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建设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规划设计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应急高级主管1名;
浙江省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市场发展和电子商务分析师1名、
浙江省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口岸物流高级主管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年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原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应聘者报考聘任机关和职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9.义乌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以及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应聘。
四、报名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12名浙江省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浙江省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5月10日。
(三)报名方式
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如有海外人员提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详见《浙江省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
(四)报名要求
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于5月10日17:00之前将所需材料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发送到职位招聘单位。报名材料包括:
1.《浙江省义乌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3.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及工作总结,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案例、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邮寄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核
招聘机关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行考试测评,考试测评人员名单于5月15日前在义乌市政务网上(www.ywrl.gov.cn)上予以公布。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等于或超过1:10比例的职位,考试测评采取综合考聘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10比例的,考试测评采取直接选聘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2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测评
(一)综合考聘
(二)直接选聘
七、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测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职位根据成绩排序按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义乌市政务网上(www.ywrl.gov.cn)上予以公布。
体检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相应岗位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也可空缺。
八、公示和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员名单,在义乌市政务网上(www.ywrl.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拟聘任人员经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如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职位具体情况请咨询各聘任单位。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855265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579- 85812380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义乌市公务员局
2020年3月27日
四川省公安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厅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安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四川省毒品监测技术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胜利镇云岭路36号)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非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共10名。(详见选调职位表)
四川省毒品监测技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党政机关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6.身心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在新招聘事业单位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8.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学历、服务期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0年3月30日)。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7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安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本次选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应对自己填报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照片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确认缴费。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4月8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2020年4月15日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和实验操作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报考专业技术(一)、专业技术(二)职位还需进行实验操作。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时间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请考生务必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笔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笔试后2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4号楼416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2.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按照职位选调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及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由四川省公安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鲜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面试考生名单由四川省公安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进入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4.实验操作。面试后即进行实验操作,采取合格制,不合格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五)体检
各选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含加分)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考察)。由四川省公安厅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生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四川省公安厅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四川省公安厅不负责解决选调人员夫妻异地调动问题。
(二)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28-8630174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电话:12389。
四川省公安厅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