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自动化技术,专业不限。具有法律专业、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岗位职责
(一)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
(二)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
(三)其他与案件检察、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身份、期限及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属龙州县聘用制人员,归属龙州县人民检察院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合同;
(三)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五险),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报销,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聘用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后,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通过崇左市人才网查阅招聘公告,自行下载“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人员报名表”后填写,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生活近照1张邮寄或直接送至本院政治部。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二)资格审查
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进行笔试面试。
(三)笔试面试
重点测试应聘者写作能力,面试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对笔试面试合格者,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对考察对象考核情况,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综合考量录用人选。
报名地址:崇左市龙州县龙夏路41号龙州县人民检察院(龙州县人民检察院3楼政治部)。
邮编:532400
电话:0771-8830146,传真:0771-88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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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