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服务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鄢陵县户籍或常住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2、在校及毕业后择业期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5、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7、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8、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9、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鄢陵县残疾人联合会(鄢陵县人民路759号)。
(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六类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2寸红底照片4张、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件,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招聘程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用人单位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性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招聘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人社局 0374-7156086
残 联 0374-7105789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9月5日
原标题:鄢陵县公益性岗位残联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nling.gov.cn/tzgg/20230905/14465fba-d843-4845-ac1b-7c72c6d9302e.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