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一般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职称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3)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的专业,以及国外、境外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5)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三)测试
测试工作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并制定测试工作方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1.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的身份、学历、资格、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关于开考比例的确定。招聘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岗位,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相应取消、核减引进计划,或急需紧缺岗位需要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调整申请报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3.发布测试公告。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加试笔试岗位和参加笔试人员,并发布加试笔试及资格复审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公告在测试前至少5天发布,测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4.测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为主,卷面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讲(说)课、专业技能实践等方式。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面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计分办法。笔试成绩只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6.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7.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阶段。
8.面试考官选派。根据岗位专业特点,每组设7名考官,一般实行结构化异地选派,其中专业考官不少于一半。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9.纪律监督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好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考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笔试、面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专人值守,存档备查,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考生成绩公告。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重要提示。加试笔试、面谈考核、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各岗位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含心理测试)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同意可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
考察工作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需要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同意可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备案
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考察结果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人社局审定,由市人社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发布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根据需要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同意可递补。
本次招聘岗位均设置5年的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新聘用人员入职后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政策待遇
公开招聘引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享受下列政策待遇:
发放高职称人才绩效和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高职称人员,根据岗位等级按学校有关文件经考核合格每月发放400-800元的人才绩效。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津贴。
八、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考生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须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市人社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决定,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4645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