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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市人民检察院01011、01012、01013职位加试公告

2022-12-09 11:44:57 人阅读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加试方式及内容:加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主要围绕法学基础知识、检察实务等内容,全面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法学素养以及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

3.成绩合成: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

4.加试防疫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须核验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体温(低于37.3℃),并填写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有序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7日


加试考生须知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加试)通知书》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和《面试(加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4.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领到试卷、答题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不清、页码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

7.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加试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严格按照试卷、答题纸上的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合肥市公务员公开遴选诚信档案记录。

声明:内容以官方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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