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医学影像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酒泉市人民医院招聘信息 酒泉市人民医院 2023-04-18 06:33:27 人阅读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护理学20人、医学影像技术2人、药学2人、康复治疗学4人、卫生信息管理1人、医疗器械(检验仪器)维护与管理2人。?二、招聘范围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招聘要求见《岗位简表》)。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资格条件1.年龄:岗位简表中的年龄按周岁计算,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学校开设新的专业,而专业列表未更新无法查到的,以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4.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人员。四、招聘组织招聘工作由酒泉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五、招聘程序(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9点至12点。报名地点: 河西学院校本部学生发展中心二楼招聘大厅。1.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1)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2)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3)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酒泉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者告知并说明理由。(三)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专业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采取现场面试、当场评分。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签约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确定招聘对象。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录岗位、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对象。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五)考察。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六)公示。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经医院相关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七)复审。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所有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的复审工作,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八)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不占用编制备案制总量。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参加医院组织的人事代理考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解聘。六、其他事项1.对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附件:

1.酒泉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酒泉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来源:酒泉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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