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双柏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辅警2名(限男性),协助司法警察进行安全保卫、押解值庭等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学历要求: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岗位条件
1.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2.同等条件下,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军事素质过硬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4、在体检、政审期间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双柏县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五、薪酬待遇
每人每年4.5万元包干(含单位及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费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不扣缴五大保险)。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双柏县人民法院工作,派遣合同一年一签,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保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六、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