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化学员:
①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购买五险一金;与我院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合同》,每月按国家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
②享受工会会员待遇,法定节假日发放节日工会福利,如米、花生油、牛奶等;生日当月发放生日蛋糕卡;
③培训期间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标准与本院职工相同;
④表现优秀的结业生,结业时按医院当年的招聘条件,择优推荐留院或推荐就业;
收入情况:社会人第一年人均税前收入7.6万元/年,第二年人均税前收入8.4万元/年,第三年人均税前收入9.6万元/年(已包含国家和省级补助、伙食补贴、绩效奖励等相关收入;培训期间生活补助随培训年限递增且与执业情况以及岗位胜任力相关,具体以实际发放数额为准,不作为待遇凭证。)
博士如与我院签订人才引进合同,可按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执行,并给免费提供3年周转性住房1套。
(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
个人、派出单位与我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由委托单位负责工资福利等待遇,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我院按国家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三)紧缺专业学员:
全科学员额外增加生活补助1.8万元/年;
急诊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和临床病理科学员额外增加生活补助6000元/年。
(四)均享受轮科科室奖励性绩效,夜班费、加班费等。
(五)为培训学员提供集体宿舍床位(同城委培学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六)培训学员在培期间均有机会报读我院在职研究生。
(七)优秀培训学员年度给予现金奖励,奖励比例15-20%。
?(八)国家年度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优异学员给予现金奖励。
(九)培训期间为住培学员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等相关事宜。
(十)享受餐补150元/月,于月度考核奖中体现。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相关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