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3〕6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计划招募一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计划
根据我县畜牧业产业基础、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等,计划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7名,聘用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如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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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提供相关证明,如单位证明);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畜牧兽医专业全日制大专(含大专)学历以上或应届毕业生。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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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条件。
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记录;为便于日常工作,被招募人员原则上应在聘用岗位的辖区内居住;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任岗位职责,同时还包括以下四类工作任务:
(一)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动物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为县农业农村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四、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程序及条件审核
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确认报名岗位)、条件审核、人员遴选(笔试、面试)录取、结果公示、签订协议、岗前培训等程序,面向社会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1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从事动物防疫工作相关证明材料、《昌图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到昌图县农业农村局616室报名,领取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等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联系电话:024-75816123
附件1:昌图县农业农村局招聘特聘防疫专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昌图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xlsx
昌图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