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佳木斯市教育局招聘信息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3-10-30 04:51:35 人阅读

  一、引进原则

  以满足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的,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高校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解决专任教师短缺等问题,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

  二、引进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2024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

  三、引进数量

  此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应届优秀毕业生102人。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表1)。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2024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4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6.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专业:本科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

  9.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引进设立哈尔滨师范大学为报名点,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哈尔滨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30—16:00

  2日9:30—11: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六、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表、承诺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院系章)(附件4)、在校证明(院系章)(附件5),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承诺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2023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报考人员,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以上材料原件因时间原因可与体检结论一并出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在招聘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能兼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由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岗位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取消该引进岗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面试及有关要求

  (1)面试方式

  面试项目共二项,分别是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教学能力测试70分,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测试3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2)面试程序

  面试在报名结束后第二天进行,拟定面试时间为11月3—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应聘者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核定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工作人员将每位考生的二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成绩表》,考生在该表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高于70分者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4)有关要求

  ①考生要详细了解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引进资格。

  ②考生严禁穿戴有明显标志性服装进入考场。

  ③考生自行准备面试当日午餐食品、饮用水等,不得携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④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考试时间及地点需要调整的,将通过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笔试及有关要求

  笔试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拟定笔试时间为11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类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当场发布。

  3.核定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并直接签约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如有现场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察资格,经本人签订放弃签约承诺书后,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序。

  (三)考察

  考察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根据考生不同身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附件6)。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五)公示和聘用

  高校招聘现场结束后,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2022、2023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七、政策待遇

  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八、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佳木斯教育”公众号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4-8615856,18545408677(微信同步)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人才引进报名表.xlsx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附件5:在校证明.doc

  附件6: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docx

  附件7: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节选).pdf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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