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遵守。
2.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体能测评及录用资格。
3.请考生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按时集合参加体能测评。由于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适当准备饮用水和干粮。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需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换装必须在测评开始前完成。候考、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和考场,遇到问题及时向领队报告,携带的通信工具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返还。
4.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纵跳摸高”3项。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
5.体能测评正式开始前,考生于现场阅读《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并签字,将《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交予工作人员。
6.体能测评以组为单位按顺序进行,分组为按岗位混合,每组可能存在不同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的出场组顺序,由每组第一个岗位的第一名考生为代表,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原则上,女生组优先参加测评。每组出场顺序号确定后,组号不改变,例如5组考生代表抽到第7队出场,组号仍为5组。每组考生的组号固定不变,若例如:3组3号考生未到,放弃体测,3组4号考生仍为3组4号,不跳号。
7.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流程:先进行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测评,再进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测评。每项测评成绩由考官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8.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以测评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每人最多可测1次。
9.尚未轮到正式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待,个人物品集中放置,安静候考。若需上厕所,向领队报告,有序往返。
10.测评过程中,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11.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领队将返还考生通信工具,考生带好自身物品,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按要求尽快离场,不得在测试现场逗留。中途放弃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下方空白处手写自愿放弃剩余体测项目的声明并签名,由工作人员按上述程序带离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