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招聘信息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2019-11-26 10:59:01 人阅读

事业单位网权威发布《2019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全文共2232字),更多2019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相关文档资源请访问无忧考网事业单位招聘频道。

【导语】2019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12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无忧考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招聘综合执法艇轮机长1名,高中及以上学历,需户外操作,限男性,持有轮机长证,具有三年及以上船舶工作经验。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在3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且社会保险已缴纳10年整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9年11月29日—12月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地点:长江镇人民政府713室。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相关材料:①《2019年长江镇合同制人员(四)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报考所需的船舶二类以上轮机长证;⑥三年以上船上工作经验证明,缴纳社保清单等材料。

(2)考生须按实填写《2019年长江镇合同制人员(四)报名登记表》,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1︰1比例即可开考,无人报名的则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情况在长江镇政府网站上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二)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现场问答、实际操作)方式,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重点考查业务理论、实际操作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长江镇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社局网站、长江镇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办结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试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性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工资、奖金、社保等福利,按照长江镇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标准发放。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长江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电话:68167696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13-6876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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