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淄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加快实施人才支撑战略,吸引优秀人才为淄博教育贡献聪明才智,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2016至2019年度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2016至2019年度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的应届及往两届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及往两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教育部部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
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生。
全球top300名(范围:the times、qs、usnews、arwu)高校名单以相应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家重点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时就已经取得。
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双一流”建设高校自主设立的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对上续学历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2019年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4日17:00止。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纯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