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山市委党校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详情如下:
1.资格复审:
由中共韶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内容: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及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复审。
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准考证。
5.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资格复审对象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