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招聘信息 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 2023-05-11 18:35:26 人阅读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1、2022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含)之后出生)。

(六)考生需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能够按期报到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赴院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的岗位信息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等大学就业信息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2.报名方式:考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扫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发送至fsnxrlzy@163.com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

应聘材料内容包括:

(1)《2023年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赴院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考生自行打印并在“诚信承诺”一栏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生证扫描件。

(4)2021、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

(5)荣誉证书扫描件。

(6)个人简历(须提供考生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7)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8)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

(9)2021年、2022年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扫描件。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需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并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考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不能达到岗位计划1:2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计划,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抚顺市农业农村局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5分钟,试讲20分钟,试讲采用电脑课件形式,按所学专业自拟题目进行)。

1.考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2.应聘人员面试的记分方法为:由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分数的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抚顺市农业农村局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

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如双方无意签约,及时通知下一名考生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签约时间及地点在面试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六)体检

体检由抚顺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考察

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对拟签约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院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四)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它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

(六)招聘过程中考生和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参加招聘工作,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特殊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招聘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4—56101936(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

纪律监督电话:024—57500861驻抚顺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抚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八、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赴院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定稿23.5.8).xls

附件2:2023年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赴院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定稿23.5.8).xls

附件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23.5.8).doc

相关附件下载:00awrr

附件:

附件1:2023年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赴院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定稿23.5.8).xls

附件2:2023年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赴院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定稿23.5.8).xls

附件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23.5.8).doc

原标题: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条评论
Alternate Text
Alternate Text 表情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推荐

今日招聘网是由滨兴科技运营的人才网,未经今日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0108000033号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 浙B2-20080178-14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滨字第0235号 浙B2-20080178-14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0571-87774297 donemi@163.com

投递简历
马上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