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社会形成爱护海洋、养护渔业资源的良好公民意识,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进一步提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社会义务监督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期限
此次拟选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社会义务监督员20名,聘用期1年。
二、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性别、职业不限。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关心、支持海洋与渔业事业。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具有较强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等综合素质,自愿参加增殖放流监督活动。
4、为人正派、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5、与增殖放流供苗单位及验收监督人员无利益关系。
6、5月下旬至10月底期间可随时参加增殖放流监督活动。
三、工作职责
1、大力宣传海洋与渔业知识和法律、政策,勇于充当保护海洋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义务宣传员、现代海洋文明的积极倡导者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的大力支持者,乐于担当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与社会沟通的重要桥梁。
2、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实施规范,对参加的每一次增殖放流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对增殖放流的实施、验收等现场监督,以促进我市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3、积极建言献策,对我市保护海洋生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4、监督范围为对龙口市年度增殖放流工作的监督。
四、工作权利
1、有按照国家、省、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有关规定,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进行客观评价的权利。
2、有对不符合增殖放流技术要求和验收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的权利。
3、有不受干扰独立开展监督工作的权利。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扫描件发电子邮件到lk8819536@163.com,确定好人员名单后将通过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六、其他事项
此次选聘义务监督员确定后,由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按照工作任务组织培训。每次增殖放流活动前,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2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如无法参加,请提前告知。
联系人:李军,电话:0535-24516161595353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