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63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与教学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调。
二、选调计划和岗位
隆阳区2023年公开考试选调教师63人。选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其他条件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跨学段报考。
四、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履职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不满服务期的。
报考人员(含区外)应符合隆阳区关于服务年限的规定。对不符合隆阳区服务年限规定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办发〔2021〕82号)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因工作调动,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不满1周年的人员。
6.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7.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9.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三)区内选调人员条件
1.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满足区内选调人员条件第4条第(1)的,以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2.初中教师,满足区内选调人员条件第4条(1)(2)(3)之一,但现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以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3.县管校聘人员所教班级以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较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有所提升或保持原位,才具备报名资格;在直属小学、中学所教年级为一年级的,以2022年秋季学期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在本年级排位前二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在中心学校所教年级为一年级的,以2022年秋季学期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在本乡镇(街道)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才具备报名资格。
4.其他教师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上一年绩效考核分达到所在学校排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
(2)所教学科以2022年秋季学期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为准,小学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区平均值以上且在本乡镇(街道)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初中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区平均值以上且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
(3)所教学科2022年秋季学期区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评价排位较2021年秋季学期提升幅度较大。小学提升50名次及以上;初中提升25名次及以上。
(四)区外选调人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2.所教学科以2022年春季学期县级及以上期末统考综合排位为准,小学教师所教学科在全县(市、区)平均值以上且在本乡镇(街道)排位前四分之一(小数点全入)以上。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23年7月11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发布”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17日11:30。
2.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联系方式:0875—2160711。
3.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隆阳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区外报名人员需提供初始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履职考核表扫描件(区外选调人员提供)。
(4)纪检监察部门开具的廉洁自律证明(区外选调人员提供)。
(5)成绩证明(附件4)。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相关要求:
(1)区内选调人员以编制所在单位进行统一报名(一人一个档案袋),不受理个人报名。请各学校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并填写附件3,同时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所有原件由各学校审验,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审核日期等信息;报名时只上交复印件)。
(2)区外选调人员实行个人报名(一人一个档案袋)。
(三)资格审查
2023年7月18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就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教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查廉政情况。专业能力测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以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3年7月21日15:00—17:00。
地点: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人事股)
(五)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按相关保密程序组织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实行集中闭卷考试。
按《课程标准》分学段、学科设计,专业能力测试内容教师素养占比20%,学科素养占比80%,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请查疑。
(六)确定教学技能测评人员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技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进行教学技能测评。
(七)教学技能测评
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3日上午9:00在云南省保山市第八中学进行。
教学技能测评以说课方式进行,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
区外选调(进入教学技能测评)人员在教学技能测评前需向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提供原工作单位、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原人社部门同意调出的证明,未能提供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教学技能测评资格,出现缺额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确定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专业能力测试(折合百分制)×40%+教学技能测评×60%。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教学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教学技能测评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进入选岗程序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选岗,不得放弃选岗,私自放弃的,隆阳区选调人员县管校聘直接交流到D类学校,并处以三年禁考,隆阳区外选调人员处以三年禁考。
(九)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公示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后,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调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拟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调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
八、本通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2160711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
附件:(请扫码下载查看附件)
1.隆阳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隆阳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隆阳区2023年区选调教师报名汇总表
4.成绩证明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