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结合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实际,现就县城所在地外中小学(幼儿园)第三轮教师选调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2021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选调要求
1.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必须在该校服务满五年;已跨校竞聘流动的教师必须在流入学校工作满三年。
2.获得县教坛新秀、教学中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各类“十佳教师”及以上荣誉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三年(以发文日期为准);获得县教学新苗一等奖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二年(以发文日期为准)。同一学校任教满12年的教师此条件可不作要求。
3.新市中心小学新联分校在编教师选调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选调办法
1.报名。意向选调教师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经现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5月17日前到应聘学校报名,应聘学校负责审核。报名时须提供《2021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2),并随带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学校每校(中心学校分初中部、小学部)每学科限报1人,如学科教师富余适当放宽,具体由学校把关。初中段学校富余学科教师可报考小学段岗位。报考岗位须与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相同。
2.组织竞岗。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参与应聘学校竞岗,竞岗结果于5月19日前交县教育局组宣人事科蔡国良。
3.审批调动。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选调人员于2021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事项
1.各应聘学校须成立竞岗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竞岗办法。
学校选调工作应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服务期内参与义务教育教师交流且符合选调条件的经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同意可参加选调。
3.教师竞聘交流后,岗位聘任须根据新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进行聘任。若新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新市中心小学新联分校教师竞聘交流到新市小学,原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保留。
4.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举报查实的教师,不得报考。
5.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31日。
6.咨询电话:教育局组宣人事科 8367919,836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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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docx
1.2021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岗位需求表
2.2021年县城所在地外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