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招聘信息 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 2021-11-20 17:21:20 人阅读

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公开招聘驾驶员编外用工一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2、具有苍南县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c类及以上驾照;

6、工资待遇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1日,时间三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灵溪镇沪山西路153号),咨询电话:0577-59877761。

3、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灵溪中心卫生院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按要求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来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实现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按岗位1:1进入预录取体检。

(四)体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编外用工报名表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苍南县灵溪中心卫生院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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