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昭通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巧家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条件
中共巧家县委党校1名;巧家县国家综合档案馆1名;巧家县地方公路管理段1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巧家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章》(附件1)。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科技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学历要求
普通招生计划2020年至202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9月20日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2017年9月20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以前的原985、211工程院校)普通招生计划2024年毕业的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高考录取时为准)。
(三)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相关相近专业,具体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确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签订定向服务协议或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4.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网络报名时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邮箱和现场报名地址见“巧家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简章”(附件1)。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本人在报名时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学校出具的录取时学校为“双一流”建设学校或者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2.网络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为PDF文件,打包压缩且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考生姓名”上传到指定邮箱。未按要求上传材料,不予受理报名。
3.报名时,每位考生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本次优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且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其中,网络报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一天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未提供者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重点从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结合招聘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面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确定,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可以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用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公示期间由本人提交书面放弃聘用申请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可以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