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陆丰市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公告
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孕育“美丽经济”,为陆丰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农村职业经理人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职业素养;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能吃苦耐劳,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有履行岗位的健康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到45周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要求具有3年及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农业科研生产等工作经验;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陆丰市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表》。
二、招聘程序
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需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设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7:00。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报名表(附件2)、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和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所需要的佐证材料等扫描件及本人2寸免冠电子证件照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及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一并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dc20220101@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标明:XXX应聘XX村职业经理人。报名咨询电话:0660-8817369(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村(社区)组织2人以上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和佐证材料等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匹配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入围笔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此部分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如无符合要求的人选,经招聘小组研究后,取消本次岗位招录。
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由招聘小组商议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将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招聘村(社区)经济联合社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合同期限。农村职业经理人为村(社区)经济联合社聘用人员。
聘用前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次序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