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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北海海事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人公告

北海海事法院招聘信息 北海海事法院 2022-05-19 17:56:23 人阅读

为满足我院机关审判工作需要,根据《全区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聘用制书记员岗

人数:1名(性别不限;根据工作安排,前半年需在钦州法庭工作,后调回北海院本部工作;钦州法庭工作期间,包住宿)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六)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七)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八)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需提供在读学历层次证明,且毕业时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6月1日-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将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证书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xx法院+名字)后发送至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bhhsfyzzb@126.com,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12:00止。

本次招聘在网上进行形式上资格审查,在速录技能测试前开展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资格审查。

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3.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政治部代表高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 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779-3238867

查看附件>;>;>;

附件1.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北海海事法院政治部

2022年5月18日

原标题:北海海事法院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hrc.cn/index/index/article/id/2538.html

为进一步加强防城港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社会防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及良好街面治安环境,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一)岗位类别:勤务辅警

(二)招聘人数:6名

(三)工作岗位: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部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应聘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5月18日至2004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公安院校、体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身心健康;

6.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交通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按照《防城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和《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管理办法》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约为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社保“五险”),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适当提高;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5月18日起,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查阅招聘公告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8日至5月28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咨询电话:0770-2880601,联系人:王警官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通过互联网发送至邮箱fcg2880601@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至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8号(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401室)。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六、测试考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

时间:待定(视天气情况及工作安排而定)。

2. 体能测试地点: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防城港市公安局体育场训练馆。(具体地点视工作安排而定)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参考《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50米跑、握力、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体能测试六项中有五项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试结果当天公布。

4.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剧烈运动的,应当自动放弃考试。参加测试人员应着适合运动的衣服。体能测试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面试(笔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择优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体能、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本公告所述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审批

(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人员管理及使用

1.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参加岗前培训。在试用期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单位规章制度等不服从管理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和单位考核情况,办理续聘手续。

3.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资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待遇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视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

4.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督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警务督察监督电话:0770-2880613。

九、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进行身份核实;

(三)考生需持个人健康绿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面试时需摘下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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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xls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18日

原标题: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文章来源:http://fcg.gxrc.com/article/info/03bbbcd8-c911-454b-916b-d03f1854fa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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