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1人报名时间:12月20日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招聘信息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3-12-16 02:01:50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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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说明:因小学合并岗位招聘,此次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到分组学科。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岗位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3)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材料上传具体要求: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①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及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2024年应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3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23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

1)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报十项,重点是《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表彰、竞赛获奖、骨干称号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均无效)。

6)打印后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

2.资格初审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3日17:00 。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20日8:00至12月24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5日14:00-16: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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