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报考职位地域为安化县,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应在安化县;
3.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为准(年满18周岁即2005年7月1日前出生于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
4.勤务辅助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以上学历,文职辅助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无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6.持有驾驶证者或从事过警务辅助经验者优先。
7.招录合格后,须服从分配。
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优先录用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五年内被录用为安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即2018年7月1日后);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化公安”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09:00至7月26日上午17:00。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到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安化分公司报名,填写《安化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地址:安化县东坪镇一桥旁边韩家村15栋3单元2楼。
电话:王女士 15073796366;
蒋女士 18397578502。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招聘人数较多的职位,经报请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参加体测、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体测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100分。
体测: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相关要求,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入围人选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成绩合成: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