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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面试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2-25 11:22:28 人阅读

各位考生:

根据《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笔试入围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02月26日上午09:00开始

面试地点:陆丰市开放大学(陆丰市东海街道六社新村中路)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08:30到达考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招聘单位公章的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09:00停止入场。超过规定时限(即为:9:00)考生不能进场,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见《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三、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面试须提交证件证明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经招聘单位加盖公章);

五、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面试当天,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和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和附件内容,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考生携带证件证明不齐全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考生参加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提前做好交通及食宿安排。

3.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熟悉面试考场,规划好到达路线,预留足够时间。

咨询电话:0660-8930603(陆丰市委政法委政工室)

0660-8920455(中共陆丰市甲子镇委员会)

监督电话:0660-8821147(陆丰市人社局)

中共陆丰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报考岗位 笔试成绩 是否进入面试资格
1 蔡*丰 441522********3592 ZLLF110101 LFZF001 75
2 陈* 441522********0066 ZLLF110216 LFZF001 74
3 林*焕 441522********213X ZLLF110220 LFZF001 73
4 林*源 441581********1791 ZLLF110115 LFZF001 72
5 吴*昊 441581********0319 ZLLF110204 LFZF001 71
6 林*凡 441522********4800 ZLLF110219 LFZF001 68
7 吴*恒 441522********4276 ZLLF110202 LFZF001 67
8 黄*航 441522********0113 ZLLF110110 LFZF001 60
9 吴*伦 441581********0047 ZLLF110203 LFZF001 59
10 郑*友 441581********0058 ZLLF110210 LFZF001 58
11 黄*宋 441522********5990 ZLLF110112 LFZF001 55
12 傅*惠 441522********0028 ZLLF110217 LFZF001 55
13 陈*炼 441581********4278 ZLJZ110202 LFJZ001 57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1.面试时间为上午9:00 时开始,考生于当天上午8时30分开始进场,9时00分后停止进场(逾时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将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所携带的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凭寄存牌号领回。

3.面试开始后,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及引导。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取下抽签号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4.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5.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以“各位评委,我是第几号考生”为统一介绍用语,答题结束后以“回答完毕”为结束用语。严禁透露考生真实姓名,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一旦发现,则当场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6.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区域逗留。

7.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提示:

1.为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线路。

2.考生必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

附件3:交通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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