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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4-16 12:12:53 人阅读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不含教体系统岗位):

(1)《元阳县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需签字按手印);

(2)《元阳县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名册》(附件4);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的原件扫描件;

(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报名资格审查(不含教体系统岗位):由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

岗位代码为YY01、YY02、YY03、YY04、YY05、YY06、YY07、YY08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具体笔试安排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1.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2.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元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具体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五)成绩计算

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加分)×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

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确定排名先后;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六)综合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综合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面试的岗位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岗位选岗和分配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岗位代码为YY01、YY02、YY05、YY06、YY07、YY10、YY11、YY13、YY14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报考岗位代码为YY20、YY21、YY22、YY23的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和各单位需求等进行岗位分配。

(十)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按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的,请电话咨询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七)凡组织部和人社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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