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江苏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卫技人员52人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8-02 20:58:55 人阅读
  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区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编内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h.gov.cn)网站和“健康秦淮”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南京市秦淮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资格条件中的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0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日);8月11日9:00-11: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0日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8月11日9:00-12: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11日14∶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由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行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由笔试组织单位在秦淮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网站公布(详见《岗位信息表》“信息发布网址”栏,下同)。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报名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的50%。
条评论
Alternate Text
Alternate Text 表情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推荐

今日招聘网是由滨兴科技运营的人才网,未经今日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0108000033号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 浙B2-20080178-14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滨字第0235号 浙B2-20080178-14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0571-87774297 donemi@163.com

投递简历
马上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