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421人
(二)服务岗位:阿克苏地区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人社服务专员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年。
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根据《关于阿克苏地区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采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的公告》的要求,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近三年的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
4.阿克苏本地户籍(包含第一师阿拉尔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近三年的毕业生(2021年至2023年毕业)。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目前已在“三支一扶”岗位上的人员;
5.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定向生、委培生和曾被“三支一扶”岗位录取,但未上岗、中途离岗,以及服务期满离岗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凡在招募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招募资格,并在个人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待遇和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按照线下笔试、线上报名、线上初审、线下面试等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采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已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且有意愿报考“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可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7月13日10:00至7月20日12:00。报名要求:按照《关于阿克苏地区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采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的要求,已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高校毕业生,请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进行岗位报名。登录报名网页点击右上角的“注册”按钮,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完成后登陆网站,点击网页中的“三支一扶”专栏进行岗位报名。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岗位报名,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7月13日至7月20日14:00,考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按计划名额1:1.5要求,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四)岗位排名查询
自2023年7月20日20:00起,考生在阿克苏招聘网站(http://www.xjakshr.com)上查询岗位排名情况。
(五)面试
1.面试时间:7月22日-24日。
2.面试地点:新疆理工学院艺术交流中心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要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地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地区人社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地点等事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拟招募人员公布
暂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详见后续公告),在阿克苏地区政府网、阿克苏招聘网(http://www.xjakshr.com)和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拟招募人员名单。
(八)组织政审
政审时间暂定于8月上旬(具体时间详见后续公告),面试入闱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进行政审,填写《阿克苏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考察政审表》,按照程序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结束后,将《考察政审表》交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审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