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统计规则
按笔试得分占50%、面试得分占50%计算综合成绩(机关工作人员成绩笔试50%、面试50%;城管综合执法队员成绩笔试40%、面试40%、体能测试2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最终排名顺序。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报名注意事项及方式
应聘人员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聘选资格。
联系电话:手机:155-7097-3468座机:8531646
联系人:李贤平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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