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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堰房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退役军人招聘67人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7-20 09:38:23 人阅读

2、开考比例。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量。对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确需保留岗位的,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如属招聘单位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保留,且需划定不低于本场考试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向驻房部队随军家属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3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3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三支一扶”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3、904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加分申请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年度考核表、期满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2023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证明材料享受加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3、904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加分申请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3、904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加分申请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西部计划服务证书》等材料。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4、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将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和房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1、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边远艰苦岗位,面试比例可放宽到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线8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和房县人社局网站发布。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结合招聘主管部门意见,可以按该岗位考生政策优惠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发布面试公告

1、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和房县人社局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2、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用50元。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四)面试内容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经考生、考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县消防大队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5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10%;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和房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公告均通过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和房县人社局网站发布。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招聘主管部门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人员;考察时不能提供档案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招聘主管部门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考生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和房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人社局:0719-3223722),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环节中如遇考生放弃或考生公示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至少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3223722。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委0719-3224190。

附件:

1、《房县2023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加分申请表》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房县2023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xlsx

附件: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加分申请表.xls

原标题:房县2023年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angxian.gov.cn/xxgk/fdzdgknr/tzgg/202307/t20230717_42730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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