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瑞昌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25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5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含)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身高不低于1.65米。
7.原则上限瑞昌市户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学信网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7日
报名地点:瑞昌市公安局三楼318办公室
3.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经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随时取消考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笔试、体能测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男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考试人员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试人员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1次。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折算和体能测试成绩60%折算相加,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围分数出现相同情况,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四)面试
按照岗位人数进行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能力、反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