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信息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1-05 16:35:53 人阅读

2024年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职位与计划见《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3.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限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4日以后出生);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进入干部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年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乡科级副职(或曾经担任副科级职务)及以上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4日。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进行报名,并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室(行政中心364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领导小组。

 

  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本次选调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

 

  2.本次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真实、准确。

 

  2.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服务咨询电话:0743-5223325;联系人:覃阳13574343361。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

 

  1.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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