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完成基层法院集约送达分中心的建设,满足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用人需要,确保区法院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根据实际需求,经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人数及职责
岗位:集约送达岗
人数:6名
职责:负责电子送达,邮寄当事人的送达材料打印封装,异地送达的打印封装,当事人来院领取送达等工作。
工作地点: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三、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1987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适应日常办公需求;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前科劣迹;
7、符合具体报考岗位要求,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不符合工作要求予以辞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用人单位所属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10.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的人员。
四、薪酬福利
薪酬 200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五险一金。
五、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网、辽宁近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9月24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相关网站,在本次公告发布页面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成后与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形成压缩包,发送至lnjhrlzyfwgs@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附照片底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后上传);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上传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照片或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由实施方对报名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进行审核,请确保扫描材料的清晰度,同时将对报名考生工作履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所需材料准备不全,不予参加后续考试。
(四)笔试
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将收到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的准考信息,考生自行打印。具体笔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准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