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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8-26 15:04:57 人阅读

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招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二)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爱岗敬业、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踏实,主动热情。

  (三)年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五官端正,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

  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的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至8月29日。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3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地点:清镇市卫城镇和平中路37号)

  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技术岗位测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占比为60%,面试占比为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高于3:1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和面试两项成绩相加为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2.测试时间: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

  4.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核。

  (六)聘前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人员须在医院发布录用文件后七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延。

  联系电话:0851—82572096(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

  附件:1.招聘岗位及职数

  2.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5.50 KB)

  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8月25日

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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