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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黔东南州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2018-08-15 13:42:58 人阅读

台江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8〕201号)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8〕19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移民搬迁户未就业大学生。

二、公示时间及报名时间

1.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4日-8月17 日

2. 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0日-8月21 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办公室(县政府二号楼附一楼)。

四、报名所需材料

1. 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 下载并打印《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

3. 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就业大学生提供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就业大学生,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见习生每报名一个见习岗位需提供一份自我推荐材料,自我推荐材料正文部分不得出现本人姓名、家庭住址等内容。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月)给予见习生生活补贴,其中就业专项资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其余40%由见习单位补助,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实行先垫后补。

六、见习岗位

详见《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七、选聘与体检

县人社局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对接洽谈等形式,组织申请见习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见面,对报名大学生毕业进行择优选聘。见习生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八、签订协议

经选聘(体检)确定入选见习生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派遣工作,见习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台江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附件:1. 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2.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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