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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惠安县2023年招聘两违复核辅助人员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07-19 21:03:38 人阅读

一、招聘计划

招聘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两违复核辅助人员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7.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报名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个人征信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⑦处于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性别

户籍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备注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01

5

惠安县

高中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20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③摩托车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报名材料。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7月20日17:00关闭。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修改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12:00,届时报名系统将无法提交修改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14日9:00至2023年7月21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与笔试原始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下一环节。

2.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资格复核

1.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按该岗位合格线上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复核请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个人学历、摩托车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

(3)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

(4)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四)入职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报考者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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