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普通雇员

珠海市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信息 珠海市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3-10-30 20:56:03 人阅读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普通雇员(专业技术辅助类)

1名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公共管理类(B1204)、电子信息类(B0807)、计算机类(B0809)、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工商管理类(B1202)、档案学(B120502)、历史学类(B0601)

具备与岗位匹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dmzsj@zhuhai.gov.cn),邮件标题备注“姓名+应聘雇员”。

(二)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0月30日-11月6日。

(三)报名材料:

1.《斗门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并发送扫描版);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与报名表照片栏一致);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表中从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在职斗门区区直雇员需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通过邮件报名需将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并请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查验。

(四)资格审查

由珠海市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延长报名时间。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珠海市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756-2783319;监督电话:0756-278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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