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招聘英语、思政等科目教师岗位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招聘信息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2024-02-29 13:05:45 人阅读

一、单位简介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成立于1981年,隶属于长乐区教育局,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福建省立项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占地面积131970平方米,建筑面积117624平方米;开设25个中职专业,9个五年制高职专业;有教师248人,在校学生3824人。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共有教师248人,在编专任教师193人,兼职教师53人,兼课教师2人。专任教师中 “双师型”教师9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8人,本科学历173人,具有正高级职称1人,高级职称的教师48人。


二、招聘需求

序号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类型学历要求学历类别要求学位要求专业要求考试形式
1工商管理专业教师1参聘研究生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及以上学位工商管理、电子商务面试
2中职英语教师1参聘研究生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及以上学位英语教育、英语、翻译(英语)、英语(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应用语言学与对外英语教学、翻译硕士、应用英语、实用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面试
3教育学教师1参聘研究生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及以上学位教育,教育学、教育管理面试
4表演专业教师1参聘研究生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及以上学位戏剧与影视、播音与主持艺术面试
5中职思政教师1参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及以上学位思想政治教育、政史教育、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国际政治、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关系、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交流、政治学理论、政治学与行政学、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笔试+面试
6中职语文教师2参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及以上学位语文教育、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华文教育、华语与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学语言学、编辑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笔试+面试
7中职地理教师1参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及以上学位地理教育、地理学、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城市与区域规划、自然资源学、课程与教学论(地理)、学科教学(地理)笔试+面试
合计8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高中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3.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4.报考职专教师岗位在“委托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会计专业教师)。

5.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报考者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职专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面试资格现场审核规定时间内到长乐区教育局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待遇。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初定于4月28—30日,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编写的教案不记分。本公告附件1中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不分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为最终面试成绩;因参考人数多,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聘用规定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选岗方式: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岗位和参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长乐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8月初。

(六)编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并签定《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政策待遇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津贴,服务期未满应退还已发放的补助,下同。)和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购房时发放,补贴不高于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30%,第3年发放30%,如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服务期,应按照未满服务期比例退还相应补助,下同)。

(二)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和省内外29所师范大学(见附件4)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服务期为10年,博士研究生引进后,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硕士研究生引进后,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

(四)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

(五)师范类优秀毕业本科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

(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本科毕业生,以及职专公开招聘录用的省外生源的本科生,服务期为6年,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

(七)对聘用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及大专及以上学历到乡村幼儿园任教的新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八)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八、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四)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五)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八)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4年。

投递流程:

注册今日招聘(https://www.jrzp.com/xiaozhaoView/4064436.shtml),完善个人简历或上传pdf版简历>>选中职位投递>>确认职位或岗位名称>>完成投递,并注意尽量不要多岗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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