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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9-12-06 17:43:40 人阅读

酒泉市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受市纪委监委机关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2名

岗位职责:从事文印收发、讲解、投诉电话接听等工作。

二、招聘录用条件

(一)报考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德,具备从相应工作的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优先录用;

3.酒泉市肃州区城镇户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相关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沟通能力及语言和文字综合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参加招聘有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程序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6日--12月1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及相关资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qrc9880@163.com,邮件主题表明“公益性岗位报名+姓名”。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提供相应证明(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相关专业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

4.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需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主要包括报名、面试、聘用等环节。

2.面试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联合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面试情况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照国家关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0937-2668035

18893585806

附件:报名表.doc

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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