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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67人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3-12-06 20:53:52 人阅读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2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①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②具有教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③获省(市)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以上或区县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以上;④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⑤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附件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条件。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00时至12月17日9:00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2月17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3年12月17日17: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完成报考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的人员,于2024年1月3日9:00时至1月6日10:30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长90分钟。主要测查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占比30%,学科知识占比70%。

2.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考生报名信息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5),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应试人员面试须知》,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额,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和南川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本次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试讲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采取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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