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公 告
聘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万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巡警辅警20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2002年10月至1985年10月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含1.68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裸视力须达到4.8以上;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并热心辅警工作,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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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非访”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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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特巡警辅警报名及资格审查、文化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成绩公布、政审、聘用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下午5:30)。
2、报名地点:万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办公室201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以上均需原件与一份复印件)、征信报告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关信息,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报名处领取并于报名时填写好相关信息,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文化考试(10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特巡警大队二楼会议室
内容:基本公文写作及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三)体能测试(10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万安中学运动场
测试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40%)、1000米跑(60%),某一项不达标,体能测试成绩按0分计算。
测试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
(四)面试(100分)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万安县公安局
(1)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参加文化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特巡警辅警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3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类别的总成绩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1号)规定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公安局负责。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五)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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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对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小组研究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有1个月的试用期(不含上岗培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工作安排。
六、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
2、聘用期间,公安勤务辅警工资2600元/月(含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居民医疗保险,年终享受年终奖,享受降温费和取暖费,享受传统“三节”福利。
3、在万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连续工作5周年以上,仍在特巡警大队工作,每年采限竞争择优的方式选聘4名优秀队员享受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招聘公告由县公安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13907063708(候海峰)13879678010(杨继胜)(特巡警大队)
万安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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