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全媒体记者岗位3名,新媒体编辑岗位3名,播音主持岗位2名,电视制作岗位2名;(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和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程序:报名人员统一到娄底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长青中街571号)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须提供的相关报名资料:
①如实填写《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报名人员必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含电子照片)。
③公开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注明经办人姓名、复印时间)。
④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盖主管单位行政公章)等资料才能报名。
4.资格审查: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到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领取准考证,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其他要求: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 60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内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娄底市广播电视台网站公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