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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19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2019-05-22 19:44:57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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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19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2019-05-21 16:20:35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编外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19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含当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邮政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4室(此地址同为邮政地址,邮编518119,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5-28333192)。

3.报名方式:通过本人现场报名、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只接收邮政ems,其它快递一律不接收)。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报名方式。

4.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31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考综合文字岗的,须提供提供本人或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两篇代表作;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8.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邮寄材料报名者,只接受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不接受非ems快递);

2.报名者需提前将相关证件复印好,现场查阅原件,收取复印件;邮政报名者,将另行通知查阅原件的时间、地点;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5.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19年5月31日(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78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范围: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另行研究决定。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实行派遣管理,即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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