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聘信息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09-12 17:19:39 人阅读

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4.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信息输入

本次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时至13日18时(其后,网报功能关闭,报考者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做任何修改,取消报名的将无法恢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照片及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已选择由2020年上半年笔试转至下半年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名和缴费。

(二)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9月14日。 自9月15日起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不需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9月15日9时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前往考区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9月15日至16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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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学 籍 证 明

原标题: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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