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集聚和储备一批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为做好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工作纪律
(一)承诺信息真实。应聘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对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实行回避制度。引进人才期间,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回避制度,主动申请退出引才工作。
2024年公务员
(三)坚持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保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中共保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875—3990122;
(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附件: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保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