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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扬州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4-07 11:56:42 人阅读

根据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4年10月1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4月10日09∶004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4月10日09∶004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4月10日09∶004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4月1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16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简介表》中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含超声、放射、影像紧缺学科专业岗位不含面向高邮市生源的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上述各类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4月22日-23日联系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5086639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4月19日20日自行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4日1800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4月15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4年4月21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高邮市。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组织笔试的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14-84649106。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5086639 0514-84614086

扬州卫生人才网招聘公告请点击>>>?扬州卫生人才网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2:2024年4月高邮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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