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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3-22 06:21:02 人阅读

临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和场圃旅游服务总站为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临海市林场为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公益二类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选聘单位

选聘岗位

选聘计划

专业要求

学历、年龄要求

临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和场圃旅游服务总站

林业技术

1

林业工程类、森林资源类、林学类、林业类、植物保护类、生态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42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临海市林场

综合管理

2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临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临海市林业技术推广和场圃旅游服务总站选聘范围为浙江省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临海市林场选聘范围为浙江省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财政适当补助(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自然资源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已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含)。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310室,联系电话:0576-8511820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临海市内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临海市外允许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证件照等一并打包后命名为“姓名+选聘单位”,发送至邮箱:zrzylh@163.com,并致电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576-85118207)。

(二)资格审查。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三)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考察、体检。综合测试结束后,在测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选聘职位的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不宜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在测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调动。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纪律要求:参加选聘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参加选聘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本公告由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https://t.fenbi.com/s/00er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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